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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财政局秦淮区部分城市更新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 2022-10-08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秦淮区财政局秦淮区部分城市更新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1019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G066022X94518

1.2项目名称:南京市秦淮区财政局秦淮区部分城市更新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390万元

1.5最高限价:

195万元

290万元

3100万元

4105万元

按照苏价服[2014]383文政府指导标准的基础上,以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其中所报折扣率的最高限价为100%,超过100%将作为无效报价。

1.6采购需求:南京市秦淮区财政局部分城市更新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1:尚书里4810-13幢北片区城市更新(安全消险)工程、仓巷西二地块工程及其他相关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包括工程跟审、结算审计及驻场服务)。

2:小松涛巷地块民国风情街区改造工程及其他相关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包括工程跟审、结算审计及驻场服务)。

3饮虹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及其他相关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包括工程跟审、结算审计及驻场服务)。

4:荷花塘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及其他相关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包括工程跟审、结算审计及驻场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本项目共分4个包,供应商可同时投4个包,但只能中1个包。本次评标从标包1按顺序依次进行评审,采取先评先定原则。

2)已确定的前面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后续包段的详细评审,也不推荐其为后续标包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4个标包可全部投标报价,也可任选其中几个标包投标报价。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完工验收审计结束。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1)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不分等级)(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208月或09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且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4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21008日至 202210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方式:

具体方式:

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3)供应商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招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供应商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2101914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11楼开标室2

4.3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磋商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4 因疫情原因,为避免人员聚集,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当日项目授权委托(介绍信)进入开标区,投标人代表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五、开启

5.1 时间:2022101914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11楼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公告。

7.2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采购文件,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并按包开启、评标。

7.3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7.4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7.5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秦淮区财政局

地址:太平南路69秦淮区机关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童志荣 025-84556070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1007

联系方式:何工 顾工025-8663183683315832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顾工

联系电话:025-8663183683315832

邮箱:10977143@qq.com7406240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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