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卡子湾片区医养结合项目竣工结算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一号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DYPCS-053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卡子湾片区医养结合项目竣工结算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建4800平方米片区医养楼,规划配建两层地库1700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需在本单位注册)。4.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5.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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