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服务

保标招标 > 审计服务 > 招标信息 > 沈阳市公安局审计处委托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市公安局审计处委托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2-12-30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公安局审计处委托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2-30 至 2023-01-09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黄卓

(沈阳市公安局审计处委托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公安局审计处委托审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0-09092

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审计处委托审计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号:001、002

包名称:信息化项目审计

1. 服务内容为信息化项目审计:硬件设备、定制软件、信息化工程、信息化服务等信息化类项目审计

2. 001包服务对象为市局机关各警种、部门及临时机构,约30个单位;002包服务对象为12个城区公安分局。

3.具体服务内容:

(1)预算审计。项目招标采购前,对项目预算的编制依据、预算构成、取费标准等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计,确定采购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2)结算审计。项目验收通过后,对项目验收情况、结算资料、费用计取等内容进行审计,确定结算价款。

(3)其他服务:

①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管理审计、绩效审计与常规审计等相关审计工作。

②按照采购人要求免费对部分委托审计项目审计情况开展交叉互检,抽检比例约为5%。

③按照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相关的培训。

④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审计结果终身责任制。

4.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如遇不能受托业务应及时提出,采购人有权调整分配委托业务。

(2)供应商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供应商接到审计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供应商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项目组负责人应保证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要亲自参与每个项目的审计过程,并严格把关。

(4)保证采购人提供的审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并按期完成。

(5)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审计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并且提供所有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出具)。

(6)依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审计,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7)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机制,由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部门经理对项目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后方可拟制审计报告。

(8)如遇项目审计需要现场核量,供应商应派出至少2名审计人员同时开展,并自行承担差旅费。

(9)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支持并协助采购人开展日常审计工作。

(10)供应商出现审计结果质量不高,多次审计未发现明显问题或多次在预算审计过程中无审减金额;审计报告表述不清晰,多次出现文字或表述错误;经采购人提示后,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后续部分业务委托其他包组中标供应商完成。

5.保密要求:

(1)供应商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应签署保密协议。

(2)供应商应加强对项目组人员的保密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项目组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对知悉的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秘密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供应商应对项目组人员开展安全审查,确保项目组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供应商发现项目组人员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终止或调整其项目工作,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备。

6.工作时限要求:

(1)采购人应保证委托业务送审资料完整。供应商收到送审资料后应立即初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一次性补充资料需求,供应商收到完整送审资料后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

(2)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完整送审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大型项目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对于特殊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的,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3)供应商无故未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受托业务,经采购人提醒后仍未按时限完成,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后续部分业务委托其他包组中标供应商完成。

7.工作纪律要求:

供应商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将采取终止合同、列入委托审计黑名单及不予支付审计费用等处理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1)将受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

(2)未实行编审分离,以及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

(3)未按委托要求实施审计导致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故意隐瞒存在问题。

(4)审计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拒绝接受委托方监督、检查、指导。

(6)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

(7)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8)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相关单位商业秘密。

(9)其他违反执业规范和执业道德及违法违纪行为。

8.人员要求

项目组负责人需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投标人为项目组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转业等无须缴纳社保人员须提供相关无须缴纳社保证明,如退休证或转业证等)

9.其他要求

(1)本项目履约期内,如供应商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服务满意度差,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供应商应提供8小时热线支持,在接到采购人审计服务需求指令后4小时到达指定的审计现场。

(3)投标报价要求及计费标准

本项目按比率方式报价。投标人基于下表的计费标准,报出比率,且比率≤100%。

注:比率是指在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原价格100元,给予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项目类型

审计类别

计费标准

计费金额区间

服务费收取比例

信息化项目审计

预算审计

小于30万元

1.80%

30-100万元(不含)

1.60%

100-500万元(不含)

1.20%

500-1000万元(不含)

1.00%

1000-2000万元(不含)

0.20%

2000万元以上

0.02%

结算审计

审减金额(万元)

5%

管理审计、绩效审计与常规审计等,供应商派遣人员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注册内部审计师或软件造价工程师或信息化项目度量高级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信息系统审计师等证书,每人150元/小时;供应商派遣人员有中级职称或会计师或审计师或信息化项目度量师或助理造价工程师或IT服务工程师等证书,每人100元/小时;其他工作人员,每人70元/小时。以上付费标准不按中标比率处理。

说明:

1.预算审计按项目送审额只计取一次费用,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法。项目送审额无法计算的(如资格标)按3000元付费,不再按中标比率处理。
2.结算审计不计取基本费用,按审减额比例计算,但设最低付费标准: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付费;非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付费;租赁、租线及其他不需现场核量的简单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付费;以上最低付费标准不再按中标比率处理。

3.如遇非常规类型审计项目及批量采购等特殊情况,双方应在约定费率的范围内就审计费用进行协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号:001、002

包名称:信息化项目审计

1. 服务内容为信息化项目审计:硬件设备、定制软件、信息化工程、信息化服务等信息化类项目审计

2. 001包服务对象为市局机关各警种、部门及临时机构,约30个单位;002包服务对象为12个城区公安分局。

3.具体服务内容:

(1)预算审计。项目招标采购前,对项目预算的编制依据、预算构成、取费标准等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计,确定采购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2)结算审计。项目验收通过后,对项目验收情况、结算资料、费用计取等内容进行审计,确定结算价款。

(3)其他服务:

①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管理审计、绩效审计与常规审计等相关审计工作。

②按照采购人要求免费对部分委托审计项目审计情况开展交叉互检,抽检比例约为5%。

③按照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相关的培训。

④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审计结果终身责任制。

4.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如遇不能受托业务应及时提出,采购人有权调整分配委托业务。

(2)供应商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供应商接到审计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供应商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项目组负责人应保证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要亲自参与每个项目的审计过程,并严格把关。

(4)保证采购人提供的审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并按期完成。

(5)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审计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并且提供所有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出具)。

(6)依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审计,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7)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机制,由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部门经理对项目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后方可拟制审计报告。

(8)如遇项目审计需要现场核量,供应商应派出至少2名审计人员同时开展,并自行承担差旅费。

(9)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支持并协助采购人开展日常审计工作。

(10)供应商出现审计结果质量不高,多次审计未发现明显问题或多次在预算审计过程中无审减金额;审计报告表述不清晰,多次出现文字或表述错误;经采购人提示后,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后续部分业务委托其他包组中标供应商完成。

5.保密要求:

(1)供应商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应签署保密协议。

(2)供应商应加强对项目组人员的保密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项目组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对知悉的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秘密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供应商应对项目组人员开展安全审查,确保项目组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供应商发现项目组人员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终止或调整其项目工作,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备。

6.工作时限要求:

(1)采购人应保证委托业务送审资料完整。供应商收到送审资料后应立即初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一次性补充资料需求,供应商收到完整送审资料后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

(2)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完整送审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大型项目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对于特殊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的,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3)供应商无故未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受托业务,经采购人提醒后仍未按时限完成,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后续部分业务委托其他包组中标供应商完成。

7.工作纪律要求:

供应商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将采取终止合同、列入委托审计黑名单及不予支付审计费用等处理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1)将受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

(2)未实行编审分离,以及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

(3)未按委托要求实施审计导致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故意隐瞒存在问题。

(4)审计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拒绝接受委托方监督、检查、指导。

(6)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

(7)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8)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相关单位商业秘密。

(9)其他违反执业规范和执业道德及违法违纪行为。

8.人员要求

项目组负责人需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投标人为项目组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转业等无须缴纳社保人员须提供相关无须缴纳社保证明,如退休证或转业证等)

9.其他要求

(1)本项目履约期内,如供应商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服务满意度差,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供应商应提供8小时热线支持,在接到采购人审计服务需求指令后4小时到达指定的审计现场。

(3)投标报价要求及计费标准

本项目按比率方式报价。投标人基于下表的计费标准,报出比率,且比率≤100%。

注:比率是指在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原价格100元,给予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项目类型

审计类别

计费标准

计费金额区间

服务费收取比例

信息化项目审计

预算审计

小于30万元

1.80%

30-100万元(不含)

1.60%

100-500万元(不含)

1.20%

500-1000万元(不含)

1.00%

1000-2000万元(不含)

0.20%

2000万元以上

0.02%

结算审计

审减金额(万元)

5%

管理审计、绩效审计与常规审计等,供应商派遣人员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注册内部审计师或软件造价工程师或信息化项目度量高级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信息系统审计师等证书,每人150元/小时;供应商派遣人员有中级职称或会计师或审计师或信息化项目度量师或助理造价工程师或IT服务工程师等证书,每人100元/小时;其他工作人员,每人70元/小时。以上付费标准不按中标比率处理。

说明:

1.预算审计按项目送审额只计取一次费用,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法。项目送审额无法计算的(如资格标)按3000元付费,不再按中标比率处理。
2.结算审计不计取基本费用,按审减额比例计算,但设最低付费标准: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付费;非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付费;租赁、租线及其他不需现场核量的简单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付费;以上最低付费标准不再按中标比率处理。

3.如遇非常规类型审计项目及批量采购等特殊情况,双方应在约定费率的范围内就审计费用进行协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号:003、004

包名称:基建类项目审计

1. 服务内容为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建设工程、维修改造、装修装饰等基建类项目审计

2. 003包服务对象为市局机关各警种、部门及临时机构,约30个单位;004包服务对象为12个城区公安分局。

3.具体服务内容:

(1)预算审计。项目招标采购前,对项目预算的编制依据、预算构成、取费标准等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计,确定采购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2)结算审计。项目验收通过后,对项目验收情况、结算资料、费用计取等内容进行审计,确定结算价款。

(3)其他服务:

①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管理审计、绩效审计与常规审计等相关审计工作。

②按照采购人要求免费对部分委托审计项目审计情况开展交叉互检,抽检比例约为5%。

③按照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相关的培训。

④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审计结果终身责任制。

4.工作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如遇不能受托业务应及时提出,采购人有权调整分配委托业务。

(2)供应商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供应商接到审计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供应商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项目组负责人应保证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要亲自参与每个项目的审计过程,并严格把关。

(4)保证采购人提供的审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并按期完成。

(5)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

(6)依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审计,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7)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机制,由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部门经理对项目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后方可拟制审计报告。

(8)如遇项目审计需要现场核量,供应商应派出至少2名审计人员同时开展,并自行承担差旅费。

(9)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支持并协助采购人开展日常审计工作。

(10)供应商出现审计结果质量不高,多次审计未发现明显问题或多次在结算过程中无审减金额;审计报告表述不清晰,多次出现文字或表述错误;经采购人提示后,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后续部分业务委托其他包组中标供应商完成。

5.保密要求

(1)供应商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应签署保密协议。

(2)供应商应加强对项目组人员的保密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项目组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对知悉的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秘密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供应商应对项目组人员开展安全审查,确保项目组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供应商发现项目组人员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终止或调整其项目工作,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备。

6.工作时限要求

(1)采购人应保证委托业务送审资料完整。供应商收到送审资料后应立即初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一次性补充资料需求,供应商收到完整送审资料后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

(2)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完整送审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大型项目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对于特殊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的,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3)供应商无故未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受托业务,经采购人提醒后仍未按时限完成,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后续部分业务委托其他包组中标供应商完成。

7.工作纪律要求

供应商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将采取终止合同、列入委托审计黑名单及不予支付审计费用等处理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1)将受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

(2)未实行编审分离,以及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

(3)未按委托要求实施审计导致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故意隐瞒存在问题。

(4)审计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拒绝接受委托方监督、检查、指导。

(6)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

(7)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8)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相关单位商业秘密。

(9)其他违反执业规范和执业道德及违法违纪行为。

8.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人员至少2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投标人为相关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转业等无须缴纳社保人员须提供相关无须缴纳社保证明,如退休证或转业证等)。

9.其他要求

(1)本项目履约期内,如供应商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服务满意度差,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供应商应提供8小时热线支持,在接到采购人审计服务需求指令后4小时到达指定的审计现场。

(3)投标报价要求及计费标准

本项目按比率方式报价。投标人基于下表的计费标准,报出比率,且比率≤100%。

注:比率是指在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原价格100元,给予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项目类型

审计类别

计费标准

计费金额区间

服务费收取比例

基建类

预算审计

小于20万元

1.60%

20-50万元(不含)

1.44%

50-80万元(不含)

1.12%

80-150万元(不含)

0.80%

150-800万元(不含)

0.50%

800-2000万元(不含)

0.20%

2000万元以上

0.02%

结算审计

审减金额(万元)

5%

管理审计、绩效审计与常规审计等,供应商派遣人员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注册内部审计师或软件造价工程师或信息化项目度量高级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信息系统审计师等证书,每人150元/小时;供应商派遣人员有中级职称或会计师或审计师或信息化项目度量师或助理造价工程师或IT服务工程师等证书,每人100元/小时;其他工作人员,每人70元/小时。以上付费标准不按中标比率处理。

说明:1.预算审计按项目送审额只计取一次费用,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法。项目送审额无法计算的(如资格标)按3000元付费,不再按中标比率处理。
2.结算审计不计取基本费用,按审减额比例计算,但设最低付费标准: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付费;非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付费;租赁、租线及其他不需现场核量的简单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付费;以上最低付费标准不再按中标比率处理。
3.如遇非常规类型审计项目及批量采购等特殊情况,双方应在约定费率的范围内就审计费用进行协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号:003、004

包名称:基建类项目审计

1. 服务内容为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建设工程、维修改造、装修装饰等基建类项目审计

2. 003包服务对象为市局机关各警种、部门及临时机构,约30个单位;004包服务对象为12个城区公安分局。

3.具体服务内容:

(1)预算审计。项目招标采购前,对项目预算的编制依据、预算构成、取费标准等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计,确定采购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2)结算审计。项目验收通过后,对项目验收情况、结算资料、费用计取等内容进行审计,确定结算价款。

(3)其他服务:

①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管理审计、绩效审计与常规审计等相关审计工作。

②按照采购人要求免费对部分委托审计项目审计情况开展交叉互检,抽检比例约为5%。

③按照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相关的培训。

④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审计结果终身责任制。

4.工作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如遇不能受托业务应及时提出,采购人有权调整分配委托业务。

(2)供应商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供应商接到审计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供应商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项目组负责人应保证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要亲自参与每个项目的审计过程,并严格把关。

(4)保证采购人提供的审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并按期完成。

(5)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

(6)依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审计,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7)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机制,由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部门经理对项目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后方可拟制审计报告。

(8)如遇项目审计需要现场核量,供应商应派出至少2名审计人员同时开展,并自行承担差旅费。

(9)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支持并协助采购人开展日常审计工作。

(10)供应商出现审计结果质量不高,多次审计未发现明显问题或多次在结算过程中无审减金额;审计报告表述不清晰,多次出现文字或表述错误;经采购人提示后,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后续部分业务委托其他包组中标供应商完成。

5.保密要求

(1)供应商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应签署保密协议。

(2)供应商应加强对项目组人员的保密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项目组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对知悉的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秘密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供应商应对项目组人员开展安全审查,确保项目组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供应商发现项目组人员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终止或调整其项目工作,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备。

6.工作时限要求

(1)采购人应保证委托业务送审资料完整。供应商收到送审资料后应立即初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一次性补充资料需求,供应商收到完整送审资料后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

(2)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完整送审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大型项目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对于特殊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的,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3)供应商无故未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受托业务,经采购人提醒后仍未按时限完成,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后续部分业务委托其他包组中标供应商完成。

7.工作纪律要求

供应商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将采取终止合同、列入委托审计黑名单及不予支付审计费用等处理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1)将受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

(2)未实行编审分离,以及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

(3)未按委托要求实施审计导致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故意隐瞒存在问题。

(4)审计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拒绝接受委托方监督、检查、指导。

(6)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

(7)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8)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相关单位商业秘密。

(9)其他违反执业规范和执业道德及违法违纪行为。

8.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人员至少2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投标人为相关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转业等无须缴纳社保人员须提供相关无须缴纳社保证明,如退休证或转业证等)。

9.其他要求

(1)本项目履约期内,如供应商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服务满意度差,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供应商应提供8小时热线支持,在接到采购人审计服务需求指令后4小时到达指定的审计现场。

(3)投标报价要求及计费标准

本项目按比率方式报价。投标人基于下表的计费标准,报出比率,且比率≤100%。

注:比率是指在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原价格100元,给予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项目类型

审计类别

计费标准

计费金额区间

服务费收取比例

基建类

预算审计

小于20万元

1.60%

20-50万元(不含)

1.44%

50-80万元(不含)

1.12%

80-150万元(不含)

0.80%

150-800万元(不含)

0.50%

800-2000万元(不含)

0.20%

2000万元以上

0.02%

结算审计

审减金额(万元)

5%

管理审计、绩效审计与常规审计等,供应商派遣人员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注册内部审计师或软件造价工程师或信息化项目度量高级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信息系统审计师等证书,每人150元/小时;供应商派遣人员有中级职称或会计师或审计师或信息化项目度量师或助理造价工程师或IT服务工程师等证书,每人100元/小时;其他工作人员,每人70元/小时。以上付费标准不按中标比率处理。

说明:1.预算审计按项目送审额只计取一次费用,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法。项目送审额无法计算的(如资格标)按3000元付费,不再按中标比率处理。
2.结算审计不计取基本费用,按审减额比例计算,但设最低付费标准: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付费;非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付费;租赁、租线及其他不需现场核量的简单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付费;以上最低付费标准不再按中标比率处理。
3.如遇非常规类型审计项目及批量采购等特殊情况,双方应在约定费率的范围内就审计费用进行协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号:005、006

包名称:物资采购和服务类项目审计

1. 服务内容为物资采购和服务类项目审计一般货物服务、警用物资装备、影视宣传等货物及服务类项目审计

2. 005包服务对象为市局机关各警种、部门及临时机构,约30个单位;006包服务对象为12个城区公安分局。

3.具体服务内容:

(1)预算审计。项目招标采购前,对项目预算的编制依据、预算构成、取费标准等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计,确定采购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2)结算审计。项目验收通过后,对项目验收情况、结算资料、费用计取等内容进行审计,确定结算价款。

(3)其他服务:

①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管理审计、绩效审计与常规审计等相关审计工作。

②按照采购人要求免费对部分委托审计项目审计情况开展交叉互检,抽检比例约为5%。

③按照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相关的培训。

④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审计结果终身责任制。

4.工作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如遇不能受托业务应及时提出,采购人有权调整分配委托业务。

(2)供应商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供应商接到审计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供应商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项目组负责人应保证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要亲自参与每个项目的审计过程,并严格把关。

(4)保证采购人提供的审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并按期完成。

(5)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

(6)依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审计,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7)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机制,由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部门经理对项目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后方可拟制审计报告。

(8)如遇项目审计需要现场核量,供应商应派出至少2名审计人员同时开展,并自行承担差旅费。

(9)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支持并协助采购人开展日常审计工作。

(10)供应商出现审计结果质量不高,多次审计未发现明显问题或多次在预算审计过程中无审减金额;审计报告表述不清晰,多次出现文字或表述错误;经采购人提示后,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后续部分业务委托其他包组中标供应商完成。

5.保密要求

(1)供应商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应签署保密协议。

(2)供应商应加强对项目组人员的保密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项目组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对知悉的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秘密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供应商应对项目组人员开展安全审查,确保项目组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供应商发现项目组人员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终止或调整其项目工作,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备。

6.工作时限要求

(1)采购人应保证委托业务送审资料完整。供应商收到送审资料后应立即初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一次性补充资料需求,供应商收到完整送审资料后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

(2)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完整送审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大型项目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对于特殊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的,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3)供应商无故未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受托业务,经采购人提醒后仍未按时限完成,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后续部分业务委托其他包组中标供应商完成。

7.工作纪律要求

供应商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将采取终止合同、列入委托审计黑名单及不予支付审计费用等处理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1)将受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

(2)未实行编审分离,以及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

(3)未按委托要求实施审计导致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故意隐瞒存在问题。

(4)审计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拒绝接受委托方监督、检查、指导。

(6)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

(7)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8)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相关单位商业秘密。

(9)其他违反执业规范和执业道德及违法违纪行为。

8.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人员至少1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投标人为相关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转业等无须缴纳社保人员须提供相关无须缴纳社保证明,如退休证或转业证等)

9.其他要求

(1)本项目履约期内,如供应商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服务满意度差,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供应商应提供8小时热线支持,在接到采购人审计服务需求指令后4小时到达指定的审计现场。

(3)投标报价要求及计费标准

本项目按比率方式报价。投标人基于下表的计费标准,报出比率,且比率≤100%。

注:比率是指在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原价格100元,给予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项目类型

审计类别

计费标准

计费金额区间

服务费收取比例

物资采购和服务类

预算审计

小于20万元

1.60%

20-50万元(不含)

1.44%

50-80万元(不含)

1.12%

80-150万元(不含)

0.80%

150-800万元(不含)

0.50%

800-2000万元(不含)

0.20%

2000万元以上

0.02%

结算审计

审减金额(万元)

5%

管理审计、绩效审计与常规审计等,供应商派遣人员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注册内部审计师或软件造价工程师或信息化项目度量高级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信息系统审计师等证书,每人150元/小时;供应商派遣人员有中级职称或会计师或审计师或信息化项目度量师或助理造价工程师或IT服务工程师等证书,每人100元/小时;其他工作人员,每人70元/小时。以上付费标准不按中标比率处理。

说明:1.预算审计按项目送审额只计取一次费用,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法。项目送审额无法计算的(如资格标)按3000元付费,不再按中标比率处理。
2.结算审计不计取基本费用,按审减额比例计算,但设最低付费标准: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付费;非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付费;租赁、租线及其他不需现场核量的简单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付费;以上最低付费标准不再按中标比率处理。
3.如遇非常规类型审计项目及批量采购等特殊情况,双方应在约定费率的范围内就审计费用进行协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号:005、006

包名称:物资采购和服务类项目审计

1. 服务内容为物资采购和服务类项目审计一般货物服务、警用物资装备、影视宣传等货物及服务类项目审计

2. 005包服务对象为市局机关各警种、部门及临时机构,约30个单位;006包服务对象为12个城区公安分局。

3.具体服务内容:

(1)预算审计。项目招标采购前,对项目预算的编制依据、预算构成、取费标准等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计,确定采购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2)结算审计。项目验收通过后,对项目验收情况、结算资料、费用计取等内容进行审计,确定结算价款。

(3)其他服务:

①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管理审计、绩效审计与常规审计等相关审计工作。

②按照采购人要求免费对部分委托审计项目审计情况开展交叉互检,抽检比例约为5%。

③按照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相关的培训。

④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审计结果终身责任制。

4.工作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如遇不能受托业务应及时提出,采购人有权调整分配委托业务。

(2)供应商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供应商接到审计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供应商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项目组负责人应保证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要亲自参与每个项目的审计过程,并严格把关。

(4)保证采购人提供的审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并按期完成。

(5)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

(6)依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审计,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7)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机制,由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部门经理对项目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后方可拟制审计报告。

(8)如遇项目审计需要现场核量,供应商应派出至少2名审计人员同时开展,并自行承担差旅费。

(9)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支持并协助采购人开展日常审计工作。

(10)供应商出现审计结果质量不高,多次审计未发现明显问题或多次在预算审计过程中无审减金额;审计报告表述不清晰,多次出现文字或表述错误;经采购人提示后,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后续部分业务委托其他包组中标供应商完成。

5.保密要求

(1)供应商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应签署保密协议。

(2)供应商应加强对项目组人员的保密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项目组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对知悉的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秘密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供应商应对项目组人员开展安全审查,确保项目组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供应商发现项目组人员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终止或调整其项目工作,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备。

6.工作时限要求

(1)采购人应保证委托业务送审资料完整。供应商收到送审资料后应立即初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一次性补充资料需求,供应商收到完整送审资料后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

(2)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完整送审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大型项目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对于特殊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的,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3)供应商无故未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受托业务,经采购人提醒后仍未按时限完成,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后续部分业务委托其他包组中标供应商完成。

7.工作纪律要求

供应商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将采取终止合同、列入委托审计黑名单及不予支付审计费用等处理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1)将受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

(2)未实行编审分离,以及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

(3)未按委托要求实施审计导致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故意隐瞒存在问题。

(4)审计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拒绝接受委托方监督、检查、指导。

(6)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

(7)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8)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相关单位商业秘密。

(9)其他违反执业规范和执业道德及违法违纪行为。

8.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人员至少1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投标人为相关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转业等无须缴纳社保人员须提供相关无须缴纳社保证明,如退休证或转业证等)

9.其他要求

(1)本项目履约期内,如供应商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服务满意度差,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供应商应提供8小时热线支持,在接到采购人审计服务需求指令后4小时到达指定的审计现场。

(3)投标报价要求及计费标准

本项目按比率方式报价。投标人基于下表的计费标准,报出比率,且比率≤100%。

注:比率是指在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原价格100元,给予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项目类型

审计类别

计费标准

计费金额区间

服务费收取比例

物资采购和服务类

预算审计

小于20万元

1.60%

20-50万元(不含)

1.44%

50-80万元(不含)

1.12%

80-150万元(不含)

0.80%

150-800万元(不含)

0.50%

800-2000万元(不含)

0.20%

2000万元以上

0.02%

结算审计

审减金额(万元)

5%

管理审计、绩效审计与常规审计等,供应商派遣人员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注册内部审计师或软件造价工程师或信息化项目度量高级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信息系统审计师等证书,每人150元/小时;供应商派遣人员有中级职称或会计师或审计师或信息化项目度量师或助理造价工程师或IT服务工程师等证书,每人100元/小时;其他工作人员,每人70元/小时。以上付费标准不按中标比率处理。

说明:1.预算审计按项目送审额只计取一次费用,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法。项目送审额无法计算的(如资格标)按3000元付费,不再按中标比率处理。
2.结算审计不计取基本费用,按审减额比例计算,但设最低付费标准: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付费;非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付费;租赁、租线及其他不需现场核量的简单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付费;以上最低付费标准不再按中标比率处理。
3.如遇非常规类型审计项目及批量采购等特殊情况,双方应在约定费率的范围内就审计费用进行协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5、006包:投标人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30日 16时00分至2023年01月0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公安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联系方式: 024-23105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卓

电 话: 024-2289662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文章推荐:

绍兴建元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鸠江公安分局派出所维修改造项目(2023)审计服务询价公告

武汉文惠通平台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

济南市康养事业发展中心济南市康养事业发展中心疫苗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与评价课题数据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