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XCZB00-2502045
2、采购项目名称: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河南诺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整改审计法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
5、评审日期:2025年3月1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
鉴于存在以下历史背景:
(一)河南金水源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4月以受让股权的形式持有集团公司1500万股,自持股以来历年享受集团公司股权分红份额限于750万股。
(二)集团公司2013年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涉及利润分配议案均明确:集团公司吸收的其他资本(注释:区别于县级财政部门对集团公司出资,集团公司又向县级担保机构出资)又向外投资部分,双方的股权形成的收益互不分配,集团公司仅对其净投资部分分红。河南金水源投资有限公司均委派代表参会并同意。
(三)集团公司2012年4月以受让股权的形式投资诺亚担保,是基于河南金水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口头指定。集团公司不参与诺亚担保经营,不参与股权分红,不了解诺亚担保经营状况。
(四)李XX受让河南金水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集团公司1500万股权并主张1500万股股东权益,遭集团公司拒绝后,诉至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李XX败诉,李XX诉讼请求未获支持。
(五)基于以上背景,本次采购拟委托律师事务所,采取包含但不限于诉讼等方式,最大程度维护集团公司对诺亚担保的750万投资权益,最终实现退出诺亚担保。
2、采购内容:代表委托人对河南诺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简称诺亚担保)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和措施,法律手段和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诉讼等方式,最大程度维护集团公司对诺亚担保的750万投资权益,最终实现退出诺亚担保。
3、服务工作要求:
(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不含鉴定、公告送达及发生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延误),实现收回集团公司对诺亚担保的750万投资。经我公司确认后,支付风险代理报价100%的费用。
(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不含鉴定、公告送达及发生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延误),实现诺亚担保进入清算程序的,按照风险代理报价支付50%费用且后续集团公司退出诺亚担保前的代理工作仍由成交方代理(此项工作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在24个月内(不含鉴定、公告送达及发生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延误)实现的诺亚担保进入清算程序的,按照风险代理报价支付30%费用且后续集团公司退出诺亚担保前的代理工作仍由成交方代理(此项工作不再另行支付费用);24个月内仍未实现诺亚担保进入清算程序或者在前述期限内司法程序驳回我公司起诉或者诉讼请求的,不支付风险代理费用。
(三)如成交方超过3个月无实质性工作进展或超过18个月未实现诺亚担保进入清算程序的,我公司可解除委托,并不支付费用。
4、响应及报价内容:
报价标准:采取基础报价+风险代理报价模式(基础报价采取固定数额形式与风险代理报价采取固定百分比形式,且报价不得附加其他限制性条件)。报价上限为30万元(不含本数,不含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因涉诉由法院收取的费用)。
包干收费,交通、食宿、文印等自理。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不含鉴定、公告送达及发生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延误)。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XCZB00-2502045 | 代表委托人对河南诺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简称诺亚担保)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和措施,法律手段和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诉讼等方式,最大程度维护集团公司对诺亚担保的750万投资权益,最终实现退出诺亚担保。 | 河南律泰律师事务所 | 河南省郑州市商都路100号建正东方中心A座1704至1708室 | 215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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