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房开公司管理人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5日作出(2023)黔04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贵州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房开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9月1日作出(2023)黔04破3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顺利推进华夏房开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拟聘请审计、评估机构对债务人华夏房开公司进行相关审计、评估,经法院同意后,管理人发布了招募公告,共有5家审计机构、4家评估机构参与了选聘,经由管理人、债务人及债权人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审后,择优确定了贵州仁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审计服务机构、贵州海天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评估服务机构。
贵州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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